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审:何小荣  二审:李诺   三审:王赢利   时间:2025-09-12  

各相关学院:

为有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育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未列入学校培育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二、遴选条件

1.专业须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2.专业各核心指标数据原则上应达到师范类专业第一级认证指标要求。

3.专业能够依据OBE理念,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建立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构建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三、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学院组织填报并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3版)》(见附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2.组织评审。学校对各专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列为2025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育专业。

相关工作要求

(一)附件材料要求

1.提供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提供最新版培养方案修订时形成的面向工作岗位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

2.提供专业必修课程(至少但不限于2门学科专业课程、2门教师教育课程和2门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专业必修课程最近三年的考试/考核内容(例如试题、设计报告要求、用于评价课程目标达成的过程考核材料等),以及最近一次对专业必修课程的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

3.提供专业的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存在的实施细则。

4.最近三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清单(包括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单位性质、是否从事幼教/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基本信息)。

(以上附件分别整合为独立的PDF文件,注明文件名称。PDF中包含多个文件的,建议做目录和链接,便于专家查找。)

(二)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何侨生大楼229室;电子稿发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zpzx@jyu.edu.cn)。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186654。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1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