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6年开学初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报送消防器材需求的通知
一审:刘国奇  二审:王涛   三审:罗维新   时间:2026-03-04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全体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请各二级单位自行开展学初期安全检查,并同步收集报送需采购的消防器材相关信息。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相关要求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周内完成,各单位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检查全面、细致、到位。

(二)检查范围

各单位管辖范围内所有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实验室、机房、库房、学生宿舍、会议室、公共通道等重点场所。

(三)检查重点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在有效期内,摆放是否规范、无遮挡;

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等现象;

3.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用电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有无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违规行为;

4.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等情况。

二、消防器材更换、新增需求报送要求

(一)更换、新增范围

1、更换范围:

1)2023年5月1日前生产的ABC干粉灭火器;

2)2021年5月1日前生产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存在罐体锈蚀破损、部件缺失、损坏、压力不足的;

4)消防水带、消防枪头、灭火器箱存在锈蚀、破损、老化的。

2、新增范围:

1)2025年度新分配调整的建筑或房间内无灭火器的(新建建筑除外);

2)改扩建后面积增加的。各单位在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过期、损坏、失效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配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以及因新增场所、扩大使用面积等需要补充购置的消防器材。

(二)报送要求

1.精准统计,合理规划采购需求,避免浪费。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检查结果,统计需采购的消防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用途(如“教学楼3楼走廊灭火器更换”“实验室新增消防栓”)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无错报。

2.本次为全年消防器材采购,各单位需对报送数量进行严格审核,于2026年3月11日前报送至保卫部消防与安全管理科(联系人:陈少斌;联系电话:13727612757;报送邮箱:bwc@jyu.edu.cn)。

保卫部

2026年3月3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